教学规范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,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、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、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,也是检查和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依据。为明确教师的岗位责任,稳定教学秩序,实现规范化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规定与体育专业教学特点,特制订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。
一、课前准备
1.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,每门课程都应在室主任组织下由任课教师制订教学大纲,并交学院教务办留存。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,如需更改,须经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。运动队训练是体育专业教学的补充部分,凡负责运动训练工作的教师,在开学初应向院教务办送交学期训练计划。
2.由教研室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所用的教材和版本。学院教务办要积极与校教材科联系,在开课前使教材到位。对无法落实教材的课程,院教务办要提前通知教研室与任课教师,任课教师应负责编写讲义,并于开课前30天将讲义稿件交院教务办。教学参考书由任课教师指定,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报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向学生公布,作为学生必读书和考核内容。
3.教学进度是授课内容、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。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出教学进度,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执行,并在开学第一周交院教务办留存。教学进度表应按栏目填写清楚,教学目的要求明了,内容、课次与学时数相符。技术课程的教学进度,先将理论教学内容按顺序分课次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前面,实践教学内容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后面。教师应按教学进度上课,不得随意变动和增、减教学时数。如确有必要增、减教学时数,须经学院审核同意。
4.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。教师应根据大纲和进度的要求,认真钻研并熟练掌握教材和参考资料,抓住基本理论、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,明确教学基本要求和讲授重点、难点,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,编写备课笔记,做好上课的充分准备。教龄在15年以下的教师必须编写详细教案,无教案的教师不得上课。学院相关分管领导要制订学期工作计划,积极组织教研室、教学小组的定期集体备课活动,并经常了解与掌握教学的进展情况。
5.凡有实验(实践)教学内容的课程,任课教师必须按大纲与进度要求上课,保证实验(实践)课的开出率,积极提高实验(实践)课的教学质量。
6.教师上课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(场馆),做好教具、器材和场地设备的检查与准备工作。